求職新鮮人如何確認應徵公司要求提供資料是不合理的?今天邀請到人資主管Alvin來為大家解析,究竟哪些物品不要輕易繳交出去!
1.各式身分證明文件
代表個人身份的證件,如身份證、健保卡、駕照等正本,千萬不能繳交出去,如公司提出需求並要求繳證件影本,建議可在證件影本上寫清楚完整用途,像是在上面載明「限xxx公司/限XXX用途專用」
2.良民證
法規上允許可要求員工提出良民證的職業,例如保全業(保全業法第10-1條)、保母業(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8條),如果不是這些產業的相關工作,是不可以向員工要求提供良民證。
3.提款卡、信用卡、存摺正本、印鑑
把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來路不明的公司,很有可能淪為人頭帳戶,被用在不法交易上,工作不成反而因此吃上官司。
4.要求先繳保證金、訓練費、制服等費用
還沒被錄取就要「繳錢」,這種情形就需特別注意!有可能是想騙取求職者的金錢,這種公司最好不要嘗試。
5.人事保證、本票、借據
到職前被要求簽「人事保證、本票、借據」是不合理的,簽約前看仔細,不清楚的契約不要當場簽屬,可以向公司要求帶回家,透過各種管道詳加確認內容合法和合理性。
影片中有求職上實際案例與大家分享,趕快點進來看看吧!最後記得哦,求職時「重要證件不離身」,跟工作不相關的資料、文件,您都可以拒絕填寫和提供的!